關于提供“解債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
廣大市民朋友: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向“客戶”提供債權債務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實物兌換等服務為名,承諾將“客戶”手中的債權債務轉化為持續(xù)現(xiàn)金流并定期返還收益,誘使“客戶”繳納咨詢費、保證金,甚至“投資入股”等方式吸收資金,存在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風險隱患,嚴重損害債權人、債務人財產(chǎn)權益?,F(xiàn)將有關風險提示如下:
據(jù)調查,以“解債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主要有三個特點:
一是“畫餅”。所謂“解債機構”,自稱在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搭建服務平臺,承諾在收取債權人的咨詢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后,可通過現(xiàn)金分期、以物抵債等方式,實現(xiàn)債權清收、債務代償。實際上,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的真實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
二是“利誘”。謊稱繳納解債金額30%至60%的費用后,即可獲得全額甚至明顯高于債權的現(xiàn)金或實物回報。此類機構并無實質經(jīng)營活動和收益,所謂抵債物品價格虛高,完全靠拆東墻補西墻維系,資金運轉不可持續(xù);
三是“造勢”。以“具有央企、國企背景”“提供等額資產(chǎn)保障”為噱頭,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有的甚至仿冒金融機構設立線上網(wǎng)站、手機App、微信小程序,以誤導公眾,快速擴張。
如何才能避免誤入解債公司設定的陷阱?
首先,工商注冊范圍沒有解債項目,解債公司是嚴禁注冊的,即解債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
其次,要核實解債公司的相關資質,即解債公司及其關聯(lián)方有沒有取得金融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金融牌照和是否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從事金融業(yè)務。
最后,要熟悉涉及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有效識別防范違法犯罪活動。
做好以上三點,無論是迫切希望化解債務的債事當事人還是想加盟好項目的投資人都能正確識別解債業(yè)務陷阱,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廣大市民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債權債務糾紛,謹防個別機構“解債”誘惑。如發(fā)現(xiàn)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市民可及時通過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反映或向公安110接處警平臺等渠道反饋。
南寧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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